受媒合當事人於越南新娘結婚未成功登記八天七夜單純
時間若有延長有意願重娶
每日補收新台幣有無看到心儀對象協調境外服務或媒合人員
如受媒合當事人在一個地區(Ex.邵陽市)沒有看到心儀對象義務無償協助媒合新對象壹次
改到另一地區(Ex.福州市))參加相親活動,需自付車資及相親費用媒合當事人未成自行支付代為聯繫項目。
受媒合當事人確定越南新娘配偶人選後
願意重娶
不得以任何理由,要求委託受任人或境外媒合人員或單位,必須退還任何已支付之款項,或任何名目之補償。不得以任何理由,要求委託受任人或境外媒合人員或單位,必須退還任何已支付之款項,或任何名目之補償。
1.境外婚姻媒合聯誼:每趟/機票依旅行社閥票為準。
2.境外自辦結婚支付新配偶費用:結婚金飾、親友紅包,亦需另外自理。
3.在臺灣協助代辦無血緣關係證明書後,立即寄至結婚地區辦理結婚登記使用,否則需再支付無血緣關係證明書之快件處理費。
回台遵守跨國或大陸兩地官方及臺灣婚姻法令辦理結婚登記等手續